根据《嘉兴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》(嘉院教字〔2017〕6号)中第五十一、第五十三、第五十四条的规定,经2021年嘉兴学院第27次校长办公会议审定,决定对以下5位同学作退学处理。
序号 |
学院 |
班级 |
学号 |
姓名 |
性别 |
退学原因 |
1 |
商学院 |
营销172 |
201652135212 |
李露 |
女 |
休学期满未按时办理复学手续 |
2 |
商学院 |
人力192 |
201852115239 |
张旭凯 |
男 |
不合格课程总学分达24学分,可申请留级试读但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申请 |
3 |
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 |
环境072 |
200738905228 |
郑晓亮 |
男 |
休学期满未按时办理复学手续 |
4 |
平湖师范学院 (应用技术学院) |
电脑艺术设计143 |
201446986334 |
李易臻 |
男 |
休学期满未按时办理复学手续 |
5 |
平湖师范学院 (应用技术学院) |
电脑艺术设计121 |
201246986104 |
黄婷姗 |
女 |
休学期满未按时办理复学手续 |
特此公告。公告时间自2021年12月28日至2022年1月11日止。
嘉兴学院教务处
2021年12月28日